昨天群友转发了一篇有趣的文章:[案例解读 | 淘宝”生意参谋”数据案判赔3000万](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2NDk5Njg2OA==&mid=2247506406&idx=1&sn=fa2f5764f4dc8ba7c362b7aaae95ff10&scene=21#wechat_redirect),南京中院支持了原告淘宝的索赔 3000 万元的诉讼请求,其中认定被告小旺神插件的“指数一键还原”功能,虽未破解生意参谋“指数化”算法模型,但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了大量具有对应关系的数据,再通过技术手段向本不应该获取上述信息的商户提供无限接近淘天平台的真实数据,破坏淘宝“生意参谋”的商业模式,属于不正当竞争。 |
判决书里有些内容记录很好玩,我摘录几条: 继续阅读……